域名注册和续费
您当前的位置:帮助中心 > 常见问题 > 域名产品 > 域名注册和续费

中资源域名注册服务协议

点击数:89116 更新时间:2024-02-26

      

一、总则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使用中资源域名注册服务!

    为更好地向中资源用户提供服务,亦为规范中资源用户的行为,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中资源域名注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是您与中资源之间关于用户使用中资源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中资源”是指厦门市中资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公司;“用户”是指使用中资源域名注册服务的注册人、域名账户的管理人等,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关于本协议,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中资源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条款等,如您对本协议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中资源客户服务中心进行问询,中资源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中资源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未获得中资源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二、协议的订立、生效和适用范围

2.1 用户通过在中资源平台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包括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使用了中资源域名注册服务的,均表示用户与中资源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2 本协议自用户确认本协议之时即刻生效。如用户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但事实上已经在使用中资源服务或履行本协议,则本协议会在用户的事实行为首次发生之时即生效;

2.3 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中资源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关于中资源服务的各类规则、规范、通知和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在您充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诺遵守国家域名主管机关、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ICANN(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通用顶级域名注册机构和CNNIC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办法(UDRP)等。CNNIC和ICANN的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发生变化或被修改以后,用户拥有的域名继续适用新的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三、项目与术语解释

3.1 域名注册:是指用户通过中资源向相关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域名。

3.2 域名注册成功:指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用户支付的域名注册管理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3.3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中国/.公司/.网络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

3.4 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负责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gTLD)、新通用顶级域名(NewG) 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TLD)系统的管理、以及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您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或CNNIC,下同)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4.2 您可在域名注册成功后,将域名保留在中资源或者转移到您指定的其他域名注册商上,但必须符合域名管理机构及中资源的相关规定;

4.3 您一旦提交域名注册即意味着您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对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4 您理解并保证: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中资源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中资源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则由您承担一切责任;

4.5 您理解并同意:严格按照中资源的注册流程进行域名注册,任何未按照中资源域名注册流程的注册方式视为无效申请,由此导致域名注册不成功给您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6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注册的成功与否是由域名本身及提交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中资源仅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做任何担保。在确认域名注册成功之前,用户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4.7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注册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必要时还需向中资源出具授权委托书,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中资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为中资源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4.8 您理解并同意:若您使用未认证的信息进行域名注册,该域名注册成功后,您需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令进行实名认证,如因未实名认证导致该域名出现暂停或终止服务、注销或判该域名不为您所有等情况,中资源作为域名注册商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9 您理解并同意:按时足额向中资源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或者提供规定的合格的域名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4.10 您理解并同意:除非是域名注册管理机构5天内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否则域名注册后不可删除退费;

4.11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的服务期限仅为双方已确定的购买年限,如用户希望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拥有域名所有权及中资源的相关服务,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在用户管理平台操作续费,或书面授权中资源续费。如用户未按照上述进行的,中资源将视为用户不委托中资源续费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停止服务,并有权删除该域名。在赎回期内用户如需要继续持有该域名,可向中资源交纳费用以赎回该域名(赎回费用以中资源所公布的收费价格为准),但中资源不保证赎回成功。域名未能成功赎回的,中资源将退还收取的该域名的赎回费用,此外中资源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域名到期后,中资源有权自行处理该域名(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注册、注销或拍卖等)。

4.12 您理解并保证,在以下情形下,其注册的域名将被中止使用、删除或注销,中资源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1 不依照任何ICANN或CNNIC的规范或政策的规定;

4.12.2 在不违反ICANN或CNNIC规定的前提下,修正注册服务机构或者注册运营机构在域名注册时的操作错误;

4.12.3 为解决域名争议之目的;

4.13 您理解并保证:不利用注册的域名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若违反任意一项,中资源有权进行暂停使用等操作,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14 您理解并认同:中资源所赠送(如域名解析等)服务为额外优惠,并不得对赠送的服务提出任何异议。您使用所赠送的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社会公共道德及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行业规范,中资源有权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决定您对赠送服务的使用行为是否对上述构成违反并决定是否继续向您提供该赠送服务,所有赠送服务的内容均以本协议有效期为期限;

4.15 您同意并理解:不得利用中资源域名注册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者转载下列情景,以该域名而运营的网站也不得出现下列情景,保证不会出现因域名、网站运营等您的原因而造成中资源被追诉或被追责,否则,中资源有权不提供域名服务,并有权要求您赔偿因此给中资源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部门的裁判结果、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行政机关的罚款、中资源因处理争议事项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4.15.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15.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15.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15.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15.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15.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15.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15.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15.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15.10 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4.16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广告和服务信息;


五、中资源的权利和义务

5.1 中资源为您办理域名注册的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您缴纳有关费用。中资源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您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5.2 中资源提交为您的域名注册以当时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5.3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您域名注册争议的以及出现下列情形的,中资源不承担任何责任:

5.3.1 在线提交域名注册时,域名被其他人注册;

5.3.2 由于网络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的域名被别人注册;

5.3.3 由于信息不详其注册可能被域名注册机构驳回而造成您的域名被他人注册;

5.3.4 请务必填写正确的信息,由于信息不正确可能引起所有权纠纷和问题;

5.3.5 未严格按照提示提交注册,或者由于填写不规范造成注册延误或被他人注册;

5.3.6 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

5.3.7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5.3.8 因中资源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您域名注册不成功;

5.3.9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政策变化、技术等原因而取消域名注册服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

5.3.10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其他人对您提交的域名注册内容进行修改的;

5.4 如果您提交注册或者使用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中资源有权拒绝注册或者予以删除、注销:

5.4.1 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5.4.2 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5.4.3 违反本服务条款,以及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

5.4.4 根据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应当注销的;

5.4.5 注册和使用域名给中资源、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带来不利影响的;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有权根据相关规则来判定您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情形;

5.5 中资源、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有权在您域名存在争议时冻结该域名,并不以任何形式保证域名争议的结果;

5.6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到期当天,即不再是该域名的所有者并同时失去对域名的管理权;

5.7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到期当天,中资源即可以选择把这个域名无限制重定向到任何一个IP地址,这个IP地址可以是用来收费的一个停留页面或者是一个商业搜索引擎;

5.8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不会也不能核实这样的重定向是否侵犯包括您在内的任何注册人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隐私权,商标权);

5.9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不会也不能核实重定向所显示的内容是否不恰当,或违反任何国家和地区、省、联邦,州或当地的规则、规定或法律,或对您、或第三方或他们的名声有损害;

5.10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的责任仅限于在收到相关司法机关的裁定后及时中止对相关域名的重定向,中资源不对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5.11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有查验您身份信息的义务,申请者为组织还需要查验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件等;

5.12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注册成功后,中资源系统默认将域名增加状态ClientTransferProhibited,如用户在申请域名转出时,我司会默认解除该状态;

5.13 中资源保留因业务发展需要,单方面对本域名注册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中资源注册服务的权利,您需承担此风险。


六、用户信息及数据

6.1 您在注册域名时应向中资源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联系人详细信息,且该等信息在域名注册期间如有变更的,您应及时予以更正和更新。

6.1.1 您在注册及/或转入域名时,应向中资源提供如下信息:

6.1.1.1注册域名持有者的中英文全称、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如有);如果注册域名持有者为组织、协会或公司的,您还应提供授权联系人的姓名;

6.1.1.2 注册域名的主要域名服务器和辅助域名服务器的名称;

6.1.1.3 注册域名持有者的姓名、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6.1.1.4 域名管理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6.1.1.5 域名技术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6.1.1.6 域名付款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如有)。


6.1.2 如域名注册后,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特别是有关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付款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联系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发生变更的,您应在该等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按照中资源网站(www.zzy.cn)相关页面所提示的变更方式和流程予以变更。可以在登录中资源账号后进入会员中心的方式,及/或使用域名及管理密码登录域名控制面板对上述个人信息及数据进行访问及/或修改。

6.1.3 如果您故意提供不准确或不可靠的该等信息,或在该等信息变更后7天内不予以更新的,或对中资源就域名相关注册联系信息的准确性调查未能在15天内做出回应的,则:

6.1.3.1该等行为构成您对本服务条款的严重违约;

6.1.3.2 中资源有权中止及/或删除对该注册域名进行的注册,或进行其他必要的操作(例如:如果您已经授予中资源直接修改注册信息的权利,或中资源依据其他文件、协议具有此项权利的,则中资源有权直接修改为正确的信息以符合规定)。

6.1.3.3 对于ccTLD域名,如果其对应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对上述具体时效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2 您应理解,您的个人信息及数据,将按如下方式被搜集、使用、分享、处理及披露,且您对该等搜集、使用、分享、处理及披露表示同意且并无异议。

6.2.1中资源将自行/经由中资源经销商向您搜集域名相关注册信息,与域名注册及/或管理相关的所有书面及电子通信记录之相关数据(例如:域名注册的初始日期、到期日期、注册商身份等),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享、使用及处理。

6.2.1.1按照ICANN规定,域名注册局、域名注册商应通过whois公开此类信息,用来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免费公共查询的域名信息目录服务,因此中资源必须向域名注册局及指定机构或代理商、ICANN等共享上述部分或全部的域名注册信息;

6.2.1.2 域名注册局及其指定机构或代理商,依照ICANN、国家域名管理机构不时发布的对顶级域名的相关政策,将对您的此类个人信息及数据进行搜集、使用、复制、分发、出版、修改或其他处理,用以提供免费的域名信息目录服务、进行分析研究等;

6.2.1.3域名注册局、域名注册商(中资源)须定期向由第三方数据托管机构提交此类信息及数据的电子版本,或根据需要不时向ICANN提交此类信息和数据的电子副本,如特定域名持有人的注册信息,以供ICANN的不定期检查、响应ICANN合规性查询和审核等;

6.2.1.4 中资源将向中国域名管理机构及其指定机构提供您的此类信息及数据,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例如:为完成域名实名认证,向域名核验机构提供您的相关信息数据);

6.2.1.5 中资源及中资源经销商、域名注册局及其指定机构或代理商等,可能需要通过使用此类信息和数据,以和您取得联系、提供服务等;

6.2.1.6 上述信息与数据的共享与使用,有可能产生跨境数据传输。


6.2.2 除上述约定外,中资源不会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信息及数据,除非:

6.2.2.1 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6.2.2.2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资源被要求进行披露的;

6.2.2.3由于您的域名涉嫌存在非法行为,有关行政或司法机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需要向您主张权利的第三方等,通过必要程序要求中资源进行披露的;

6.2.2.4 当您作为中资源网站上创建的某一交易的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义务并提出信息披露请求时,中资源有权向该方提供您的联络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纠纷的解决;


6.3 您应保证,如您为代表第三方注册,您应确保该第三方已理解并同意遵守前述所有义务。此外,如果您提供的注册信息中包括第三方的信息及使用,您应确保已经告知并获得该第三方的同意。

6.4 中资源承诺,对于中资源按照第6.2条向您收集的个人数据,中资源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免于丢失,误用,或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变更或破坏。


七、费用与支付

7.1 您理解并同意:按照中资源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中资源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期都应适用续期时的收费标准;

7.2 您理解并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中资源、CNNIC、ICANN有免于诉讼的权利。在接受本条款之同时,您应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中资源,且域名注册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7.3 您理解并同意:在接受本条款后至中资源收到您款项并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您注册的域名被他人注册的,中资源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您理解并同意:“中资源收到您款项”是指中资源收到您在线实时支付的款项或邮政汇款单或者银行电汇到帐凭单等原件;“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支付款项”是指该域名管理机构收到该款项;

7.5 您理解并同意:没有收到中资源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您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7.6 若您对中资源提供的收费标准、服务使用期限等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中资源,中资源收到您的书面告知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中资源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双方应按照中资源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八、服务使用、变更、中断或终止

8.1 您理解并同意: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将域名转移到中资源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商,中资源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8.2 您理解并同意: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8.3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除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规定不予返还的情况外,中资源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回您会员账户下,中资源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8.4 您理解并同意:因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您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中资源承担责任;

8.5 如出现下列情形中资源的服务期提前终止:

8.5.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8.5.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8.5.3 如若将域名转移到非中资源域名服务商上的;

8.5.4 如若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规定或政策等,中资源根据规定或相关机构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8.5.5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通知中资源终止服务的;

8.5.6 中资源按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终止服务的;

8.5.7 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域名注册的或者采用非法手段获得域名注册的;

8.5.8 未按时缴费的;

8.5.9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九、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9.1 中资源服务将按“现状”的状态提供。中资源在此明确声明对中资源的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中资源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9.2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中资源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中资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9.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中资源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无需对您或第三方承担责任:

9.3.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9.3.2 用户或中资源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9.3.3 用户操作不当;

9.3.4 用户通过非中资源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9.3.5 其他中资源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9.4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中资源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9.4.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9.4.2 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9.4.3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9.5 您理解并同意,本域名注册协议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上述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中资源不承担法律责任;

9.6 中资源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中资源的义务或承诺,中资源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9.7 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中资源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十、管辖及法律适用

10.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10.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域名行业惯例;

10.3 若您和中资源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中资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0.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若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中资源客服中心联系(中资源客户服务热线:400-887-1999),我们会给与您必要的帮助;


十二、附则

    本协议内容包括以上条款及中资源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您使用该服务时,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责任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