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备案注意事项 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可以访问且网站下方须有备案号标识,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备案号一致 |
北京 | 1、主办单位有效证件需年检 2、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 3、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 4、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5、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目前要求,在北京备案的域名,必须为境内注册商处注册的国内域名和部分通用国际域名;境外注册商处注册的所有域名以及国内注册商处注册的境外域名北京管局一律不予通过。 6、北京管局不允许变更主体性质如A公司变更成B公司,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企业备案,只能注销个人备案后重新企业名义提交备案申请 |
山西 | 1、山西管局要求个人名义备案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地必须在山西省内,暂不支持居住证等证件,企业备案不受影响; 2、之前已备案成功的外省个人用户只能注销后重新在身份证所在省提交备案申请。 |
重庆 | 1、不管是个人备案还是企业备案,办公电话必须填写。 2、首页网址与网站一一对应并且一个网站对应一个域名分开填写。每个首页网站和域名列表只能填写一个相对应的域名。 3、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4、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
吉林 | 1.吉林管局只受理个人身份证地址在吉林省内的个人备案(非吉林省身份证备案需提供居住证),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2、单位性质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 3、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 |
河北 | 1、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外籍人士不予备案 2、特别注意:网站在未备案之前接入商不得提供接入,经核实新增网站可以访问,须关停网站后重新上报备案。 3、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
湖南 | 1.湖南备案需上传域名证书(域名证书到期时间至少在1个月以上,域名所有者必须与主办者一致,企业名义备案时所有者只能为公司全称,不能是法人或网站负责人); 2、博客、电子公告、论坛等内容的要先到省委网宣办办理前置审批 3、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
福建 | 1、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备案会以未备案先接入为由给予退回; 2、身份证注册地非福建省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同身份证一起拍照上传,备案时通信地址需与居住证上地址保持一致; 3、外籍人士备案时有效证件为护照,台湾人士有效证件为台胞证,港澳人士有效证件为港澳通信证; 4、新旧主办单位之间无关联,故本单位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若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后重新备案。无法操作A公司变更成B公司 |
浙江 | 1、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2、单位性质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 变更备案新旧主办单位之间需存在关联,本单位变更需提供工商局变更证明,若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后重新备案。无法直接操作A公司变更成B公司 |
贵州 | 1、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2、贵州管局只受理个人身份证注册地在贵州省内的个人用户报备,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
河南 | 1.河南通信管理局要求个人用户只能在身份证所在省提交备案申请; 2.河南管局不接受备案性质变更,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企业,只能注销后重新企业名义提交备案申请; 3.关于网站名称:不允许以XX个人网站或个人、域名、人名命名。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 |
广东 | 1.广东管局要求不同前缀域名必须分开提交备案申请;已备案成功的老域名,若打开网页相同可不变更,若网页不同则需先变更为前缀相同后再上报 2.广东管局要求新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均不可使用,否则将被拒绝 3.域名所有者需与主办者一致,个人备案域名4个以上,企业备案31个以上时需书面邮寄全套备案材料和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 4.若是个人备案,【必须】在核验单右下角空白处用手抄写“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否则不予审核。 5.香港、澳门居民备案有效证件请使用港澳通行证(仅限广东省备案) 6.备案转入成功后,必须核实备案信息是否准确,不准确的须在10日内提交变更,否则备案将被注销。 |
青海 | 1.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未备案先接入为由给予退回。 |
湖北 | 1、湖北管局只受理个人身份证地址和身份证号皆在湖北省内的个人备案申请(非湖北省内个人用户备案需提供居住证一起扫描上传),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2、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
安徽 | 1、备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者一致,企业备案时域名所有者可以是单位法人或者网站负责人; 2、备案期间请关闭域名的whois保护,不能核对所有者的备案将被退回; |
上海 | 1、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可访问,否则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2、上海管局要求备案时负责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信证有效期应在3个月以上(有效期三个月内的证件不予审核),居住证有效期应在一个月以上; 3、上海备案要求域名所有者英文需为中文全拼。 4、备案域名有效期需大于6个月,备案期间请关闭域名的whois保护,不能核对所有者的备案将被退回;域名所有者需要与主办者名称一致,企业备案时可以是法人姓名;域名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5、上海金融类网站,需要先在金融办备案后,再提交工信部备案申请,金融办申请文件同单位证件一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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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1、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2、身份证注册地非江苏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和身份证拼在一起上传;备案时通信地址需与居住证上地址保持一致; 3、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4、江苏备案需提供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要求与主办者一致,企业名义备案时所有者可以是单位名称/法人姓名/网站负责人姓名均可); 5、江苏个体工商户,在企业征信系统http://gsxt.saic.gov.cn/ 能查询到的就企业名义备案,查不到的只能个人名义提交并做好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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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1、天津管局要求,个人和企业备案都必须填写座机电话;个人备案的如果没有固话,那么固话中填写其父母或配偶的手机号。在备注中写明:联系方式2中手机号使用人为XXX,与网站主办者的关系。 2、企业法人与网站负责人不同时,备案时不能填相同的手机和邮箱; 3、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可访问,否则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4、凡是个人备案,备注中应添加“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5、个人备案需要提交“域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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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1、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www.miitbeian.gov.cn/ ; 2、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个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个人备案可变更为企业备案; |
四川 | 1、 四川管局要求身份证注册地非四川省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与身份证一同上传; 2、备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者一致,企业备案时域名所有者可以是单位法人或者网站负责人; 3、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
江西 | 1、江西管局要求: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地非江西省内的个人备案,需附上暂住证或居住证扫描件一起上传;企业备案不受影响;; 2、在备案成功之前网站不允许开通,否则管局审核时会直接拒绝。 3、江西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备案,需要在所在地编办机构办理网站审批后,再提交备案材料;办理后请将盖有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红章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连同备案材料一同上传;更多信息请参看http://wzsh.scopsr.gov.cn/ |
陕西 | 1、陕西管局会核对域名所有者,备案期间请关闭域名的whois保护,不能核对所有者的备案将被退回;域名所有者要求与备案单位一致(企业备案时域名所有者可以是法人),备案域名数量5个及以上时,需要提供域名证书。 2、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未备案先开通为由给予退回。备案提交后陕西管局会逐一进行电话核对,所填负责人电话请务必保证是本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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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1、备案期间:新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不可使用,网页应为关闭状态,否则将被拒绝;已备案成功域名网页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www.miitbeian.gov.cn/; |
内蒙古 |
1、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访问,若能访问管局会以未备案先接入为由给予退回; 2、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要求个人用户只能在身份证所在省提交备案申请;个人名义备案时网站简介处请明确描述今后网页开办的方向和类型,以便顺利通过管局审核 3、内蒙古政府事业单位备案需到当地政府编办办理前置审批,办理咨询电话0471-6944959,0471-6944051;办理后连同单位证件一起扫描上传; |
新疆 | 1、A:新疆首次提交的新备案,审核要求有调整, 用户需前往当地网信办办理党建手续,并将办理文件扫描件同主办单位证件一起在备案平台上传;已备案成功的账号变更备案暂不需要提供党建手续; B:党建手续办理方式可咨询新疆网信办:0991-6788009/017/039; 2、备案期间未备案网站必须处于不可访问状态,否则管局会直接退回; 3、个人备案则必须在核验单"个人签名"处加按手印; 4、新疆管局只受理个人身份证地址在新疆省内的个人用户报备,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5、新疆管局备案期间会检查域名指向ip与备案ip是否一致,备案期间域名请勿使用,避免因指向ip不正确被退回; |
广西 | 1、管局要求备案时一个网站对应一个域名,若是相同网页建议只备案一个主域名,不同网站请分开提交申请;已备案成功的老域名则不作要求 2、广西管局不接受备案性质变更,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企业,只能注销后重新企业名义提交备案申请; |
云南 | 1、根据云编办211号文件,云南省党政机关今后要求必须在所在地编办机构办理前置审批后,再予以备案;办理后同单位证件一起上传;更多信息请参看http://wzsh.scopsr.gov.cn/ ; 2、云南省内接入金融类网站备案,不需要提交前置审批文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备案: A、公司名称带有“互联网金融”、“网络金融”字样的公司或网站;小微贷款类公司或网站;民间融资类公司或网站。需按要求出示省/州(市)/县金融办或地方政府开具的同意开业函。 B、备案公司在“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名单内,要求出示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支持函。 当前请按照以上两条进行提交(满足一条即可),同时相关申请函件需清晰传真至云南管局,传真:0871-63518722; 3、云南个人备案需上传域名证书,并需承诺: 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任何企业、单位、盈利性等非个人网站信息,若在核实中或网站运行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盈利性等信息,可视为虚假信息备案,通信管理局可要求关闭网站,实施注销网站备案,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
辽宁 | 1、辽宁管局要求个人和企业备案都必须填写座机电话,并会对座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择一进行回拨,请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 2、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3、企业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可进行变更备案,单位名称变更前后需要有关联性,需提供工商局变更证明,未能提供的需注销后重新备案。 4、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当个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变更为企业备案。 |
宁夏 | 1、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 2、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者一致,企业备案时域名所有者只能是公司全称。 |
黑龙江 | 1、企业:如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需使用该证件备案。如未更换,可使用营业执照。 2、个人: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3、网站负责人不得出现在不同的备案主体里。 4、备案期间请关闭域名的whois保护,不能核对所有者的备案将被退回;域名所有者需要与主办者名称一致,企业备案时所有者可以是法人姓名; 5、域名未取得备案号前,请确保网站是关闭状态; 6、企业名义备案时主体负责处必须为法人,法人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 7、黑龙江备案需确认负责人姓名与电话号码实名信息需一致: 8、黑龙江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办理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起扫描上传。黑龙江省编办咨询电话88628427; 9、企业备案变更为其他企业备案需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10、企业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11、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时,个人备案可变更为企业备案 12、用户必须留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的应急联系方式,如果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的应急联系电话和填写的手机号码一样,就保持原状。如果不一样,就填在备注里,写明:应急联系电话**********。(此联系方式要求手机号码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可实现7*24小时应急响应的手机号码) |
甘肃 | 甘肃备案注意事项: 1.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访问; 2.个人用户只能在身份证所在省备案; 3.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4.单位名义备案时,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法人信息时可提供主体授权书(点击此处下载主体授权书样本),同负责人身份证一起上传 5.上传图片注意图片平整清晰,图片中勿出现过多杂物和留白;核验单上填写域名时,请勿填写www,直接填写顶级域名,比如xxxx.com; 6.甘肃医疗保健前置审批办理咨询电话: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办公电话:0931-4818209); |